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内江市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附表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江市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中兴路194号;邮编:641103;联系电话0832-2251775)。
一、概述
2017年以来,为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改善行政机关形象,全面落实《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贯彻川办发【2014】78号、川办发【2014】96号、国办发【2017】94号和97号、内东区府办发【2017】186号文件精神。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年初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内江市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了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形成了层层传导责任、分工明确具体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共公开政务信息491条。其中概况信息因单位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故无更新。计划总结类信息更新3条。规范性文件信息更新12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39条。人事信息更新1条。财务信息更新1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更新3条。其他信息更新108条。其中有416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更新,7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更新(其中微信公众号21条、微博18条、天天快报18条、今日头条18条)。今年处理回复网络舆情1次系石子镇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问题,经回复后成功化解。主要领导参加“阳光政务”1次,“甜城问政”1次。通过留言评论回复网友15次。围绕“项目年”公开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基本信息4条,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情况3条。同时为确保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的事项运行率得到有效提高,结合本单位实际,局属各股室、站、所将行政权力清单(除行政许可外)分类再进行梳理优化、适时调整。经清理调整后,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应有事项484项,其中:行政处罚365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强制4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奖励14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365体育网址_beat365app下载官网_365bet注册送奖金农林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腾讯微博、天天快报、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动态信息;三是大力开展“信息上墙”活动,设置专门宣传栏和公告栏。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九条。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3.林木植物检疫证。许可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十七条。收费项目及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5]102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
4.森林防火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5.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收费项目及标准:川林计[1988]70号,市林业局、物价局[1989]字第99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川字费[1994]217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川财综[2009]33号育林基金:分别不同类型按第一次售价10%计征。
6.木材运输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五条。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7.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许可依据:《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8.占用征用林地审核。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收费项目及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平方米收取10元;(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在“十五”期间暂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9.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许可依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第六条、第四款,收费项目及标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平方米收取10元;(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在“十五”期间暂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10.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迫捕捉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收费项目及标准:无。野生动物保护法>
11.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审批。许可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12.从事营利性防沙治沙活动审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主席令第55号)。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13.种子生产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14.种子经营许可证(其他农作物经营许可;草种经营许可)。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15.植物检疫证(调运检疫;产地检疫)。许可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1)调运检疫:A.依据: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4]价费字221号)的规定收取。B.标准:粮谷类的调运检疫收费按货值的6‰收取;经济作物类的调运检疫收费按货值的7‰收取;水(瓜)果类的调运检疫收费按货值的8‰收取。(2)产地检疫:A.依据: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4]价费字221号)的规定收取。B.标准:粮谷类产地检疫收费按货值的4‰收取;经济作物类产地检疫收费按货值的4.5‰收取;水(瓜)果类产地检疫收费按货值的6‰收取。
16.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国务院行政法规)。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1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证(拖拉机驾驶操作证核发;增加或变更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证核发;增加或变更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准驾机型)。许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第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18.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许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1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变更移动许可证。许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0.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下农机电提灌站审批。许可依据:《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1.20,于2000.10.31修订)第十六条第三款:“水产鱼苗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2.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3.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1.20.15,于2000.10.31修正)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 ”。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4.渔业船舶强制检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1.20,与2001.10.31修正)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出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收费项目及标准:依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8)137号收费。
25.渔业船舶船员审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九条。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6.渔业船舶登记。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章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监督机构是渔业船舶登记发证的主管机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7.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许可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1989.11.15,于2000.3.30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由县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天然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 ”。收费项目及标准: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8.兽药经营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29.动物诊疗许可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主席令71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30.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31.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32.畜禽人工授精员从业资格认定。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33.引用种用畜禽及其胚胎、种蛋、精液检疫。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动物和动物产品申报检疫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3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依据:《畜牧法》、《四川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35.生鲜乳收购许可及准运证。许可依据:(1)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9日施行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9日施行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收费项目及标准: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不够生动,形式比较僵化。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虽然有申请公开渠道,但是还不够方便快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局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宣传。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领会其实质,把握其要求,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各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工作动态及部门信息,同时,开辟更加快捷有效的申请公开渠道,指定人员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按时组织与群众面对面活动,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全社会及时了解水利工作,使局政务置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三)坚持规定,落实责任。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实绩的一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评议等活动。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解决政务公开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