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府办发〔202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家、省、市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绿色能源、电子信息五大产业和页岩气、钒钛、氢能、甜味产业及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技改升级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扩大高质高效产能配置,实现升级发展。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补助,重点支持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项目、先进制造业技改扩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绿色低碳产业项目。
二、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重点支持对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拉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企业。
三、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对年销售收入增长30%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0.5%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参加各类专业博览会、展会的企业,对其场租费、展位费、装饰费给予补助。
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骨干企业上档升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10亿元台阶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台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100亿元台阶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五、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坚持“一对一”帮扶,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四川省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
六、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行业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安全和环保把脉问诊,推动企业提高污染治理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快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七、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支持制造业企业“民参军”,打造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对认定为省级军民融合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2021年(含)以后新取得军工资质证书的制造业企业,按每级每证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
八、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绿色能源和电子信息五大产业企业,以及绿色低碳转型企业。
九、强化企业人才培养
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家赴先进发达地区开展智能制造、管理创新等专题培训或参观考察,提升企业家发展意识;分批次开展专题培训,年培训企业家、高层管理人员1000人次以上。推动校企合作,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
十、做实服务保障
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培育壮大本地企业的服务工作,简化办事流程,畅通企业反馈问题渠道,常态化推行恳谈会、茶叙会、困难问题会商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现代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调整一批懂产业、善管理的人才到制造业发展一线。集中资源政策,强化土地等生产要素保供,持续降低工业用气价格。
内府办发〔202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家、省、市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绿色能源、电子信息五大产业和页岩气、钒钛、氢能、甜味产业及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技改升级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扩大高质高效产能配置,实现升级发展。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补助,重点支持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项目、先进制造业技改扩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绿色低碳产业项目。
二、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重点支持对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拉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企业。
三、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对年销售收入增长30%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0.5%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参加各类专业博览会、展会的企业,对其场租费、展位费、装饰费给予补助。
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骨干企业上档升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10亿元台阶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台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每跨越一个100亿元台阶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五、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坚持“一对一”帮扶,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四川省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奖励。
六、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行业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安全和环保把脉问诊,推动企业提高污染治理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快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七、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支持制造业企业“民参军”,打造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对认定为省级军民融合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2021年(含)以后新取得军工资质证书的制造业企业,按每级每证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
八、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绿色能源和电子信息五大产业企业,以及绿色低碳转型企业。
九、强化企业人才培养
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家赴先进发达地区开展智能制造、管理创新等专题培训或参观考察,提升企业家发展意识;分批次开展专题培训,年培训企业家、高层管理人员1000人次以上。推动校企合作,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
十、做实服务保障
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培育壮大本地企业的服务工作,简化办事流程,畅通企业反馈问题渠道,常态化推行恳谈会、茶叙会、困难问题会商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现代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调整一批懂产业、善管理的人才到制造业发展一线。集中资源政策,强化土地等生产要素保供,持续降低工业用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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